甲方(接受服务方):
乙方(提供服务方):
鉴于: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会议现场中文速录服务,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经友好协商,双方签订如下协议:
一、会议服务时间:
二、会议服务价格:
三、双方其他权利义务
1、甲方应保证乙方工作人员顺利进入现场,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,使其能够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;
2、甲方应提供与活动内容相关的资料(如速录对象名单、相关的专业术语等);
3、甲方保证乙方工作人员能清晰地接收到发言人的声音信息,如速录现场允许录音(录像)应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(录像),以备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;
4、若非因不可抗力,甲方取消活动,应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明确告知乙方,否则应按速录服务约定金额全额赔付;
5、乙方保证按约定服务小组的数量派出优秀速录师,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;
6、速录服务结束后,乙方在对录入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后,将文本资料拷贝或发送给甲方。
7、乙方应对速录内容严格保密,未经甲方允许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或使第三方知晓,如有必要可在甲方的监督下当时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;
四、未尽之处,由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补充,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
五、本协议自甲、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盖章: 乙方盖章:
签字: 签字:
电话: 电话:
日期: 日期: